2026年5月14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为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鄂政发〔2026〕14号。
本规划纲要围绕现代化鄂温克建设,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景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明确“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城乡融合、民生改善、安全稳定五大任务,设定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5%左右等目标,构建“传统能源托底、新能源扩容”安全格局,推动牧区现代化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协同发展。
筑牢生态屏障与能源保障双底线
全旗以“三北”工程攻坚战、退化草原修复、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保持森林覆盖率15.24%和草原植被盖度86%的稳定水平,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2030年土壤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同步推进煤炭产能稳定在5070万吨、火电装机47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到2030年达到150万千瓦,绿色矿山全面达标。
构建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畜牧业养殖总规模控制在150万羊单位、总产值10亿元,饲草基地不低于30万亩,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保持在70%以上。培育农机装备、绿电高载能、低空经济、冰雪产业等新兴增长点,农机制造占全市比重到2030年达到80%;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0%左右。
推进城区牧区一体化与民生提质
以巴彦托海镇为核心、大雁镇和伊敏河镇为两翼,构建“一核两心、一轴双廊、多点支撑”城镇空间格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80%,实施老旧小区和平房区改造、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工程。民生领域推动学前教育毛入园率10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2027年通过评估验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与居民收入增长同步。
强化规划实施与安全保障
本规划经旗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实行中期评估与动态监测,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纳入政绩考核。安全领域聚焦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一企一策”监管,建设“半小时”应急救援圈,防范化解债务、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