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冻结法技术规程》DB42/T 2608-2026,自2027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规程针对湖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盾构始发与接收、联络通道、清障通道等采用冻结法的环节,统一勘察试验、冻结设计、施工、监测、质量验收与应急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以冻结壁厚度、平均温度和交圈时间为核心控制指标,按冻结壁功能分类提出承载力验算与构造规定,并将冻结施工与盾构、暗挖工序的协调配合纳入条款。
冻结壁按功能分类,设计与验算分级控制
冻结壁分为三类,仅起封水作用的Ⅰ类冻结壁须保持洞门四周封水区域负温、交界面平均温度不高于-5℃;Ⅱ类、Ⅲ类按承载力设计厚度并作抗压、抗折、抗剪强度检验,安全系数按表选取。竖向冻结板块平均温度宜按-10~-15℃控制,开挖后冻结壁暴露时间不宜大于24h,最大变形不宜超过30mm;联络通道与管片交界处冻结壁厚度不小于1.0m、平均温度不高于-5℃,其他部位厚度不小于1.4m。
冻结孔与冻结参数设定量化底线
竖向冻结孔开孔间距宜1.3~1.5m,水平杯式洞门圈内孔间距不宜超过1300mm、圈外不宜超过800mm,水平环形孔间距不宜超过800mm;单孔冻结管串联长度不宜超过50m。积极冻结7d后盐水温度宜降至-18℃以下、15d后降至-24℃以下,开挖时去回路盐水温差不高于2℃,维护冻结盐水温度不高于-25℃、单孔流量不小于3m³/h。每根冻结管下放后须测深打压,试压为盐水泵工作压力1.5倍且不低于0.70MPa,30min压降不超过0.05MPa。
冻胀融沉控制与开挖条件核查
横向Ⅲ类冻结壁内至少布置2个泄压孔,可在冻结体与保护对象间设温度控制孔调节盐水流量与温度,或采用开放式冻结错开交圈时序释放冻胀压力。冻结停止1个月后应进行融沉注浆,地表沉降速率大于0.5mm/d或累计沉降大于3.0mm时启动注浆,隆起达3.0mm暂停。开挖前须经冻结效果评价与条件验收,开设不少于两个100mm×100mm探孔确认无带压水土流出,并扩为探窗试挖;每次开挖进尺不宜大于0.5m。
监测预警与应急配置
监测自钻孔开始至融沉注浆结束后6个月,盾构端头加固监测范围以洞门中心为圆心、半径不小于洞门埋深1.5倍且不小于投影外侧20m,暗挖通道对应两侧隧道管片各50m。冷冻站冷冻机、盐水泵、清水泵均设备用并可随时切换,储备氯化钙与氟利昂,管路破损致盐水流失后6h内恢复冻结;备用电源须在断电2h内启用,防护门安装后经气密性试验并演练启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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