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指南》DB4212/T 34-2020,自2021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废弃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山公园建设的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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