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牧家乐旅游经营服务规范》DB15/T 1044—2026,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牧家乐旅游经营服务的推荐性地方标准,代替2016年版。修订后删去“蒙古包”术语,将“牧家乐”界定为牧户依托自有或承包草牧场、特色建筑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观光、休闲、娱乐、购物的经营实体,适用于经营实体与牧户两类主体。标准以证照齐全、安全、环境、设施、服务五条主线重构条款,安全与环境要求前移。
结构与技术调整
条款由原10章整合为9章:基本要求由4.1—4.10压缩为4.1—4.5;“安全管理”改为“5 安全要求”并前置;“环境保护与环境质量”合并为“6 环境要求”;原“设施要求”拆分为“7 基础设施要求”与“8 接待服务设施要求”;“服务要求”归入第9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地表水、消防标志、地方菜3项,新增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2项。
安全与环境约束
安全要求明确接待用房安全稳固并设警示标志,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家禽家畜防疫,设投诉监督电话,配备夜间巡查与急救药箱,与当地医院建立联系或签订医疗救助协议,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高风险项目须备案并取得经营许可。环境要求饮用水符合GB 5749、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噪声符合GB 3096;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焚烧;须评估区域生态敏感性与草场承载力,旅游活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设施与服务要求
基础设施要求配置与规模适应的停车区、分类垃圾桶、符合GB 50016的消防设施、清洁能源与通信网络。接待设施对服务台、餐饮场所、厨房、客房、娱乐设施、购物场所、厕所逐项设定条件,厨房须生熟分开、设一冲二洗三消毒三道水池、配留样设备;客房布草一客一换、每日打扫1次、24小时供应饮用水。服务要求新增遵守法律公德、身心健康与安全急救条款,并对迎宾、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游览服务提出明码标价、防止浪费、不强制消费等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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