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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6.05-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预警响应规则.pdf

2026年6月5日,四川省水利厅为加强江河流域和水工程统一调度、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规范水资源调度管控工作,制定《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预警响应规则》。

本规则面向四川省境内省级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的监测、预警与响应处置,将管控断面划分为水工程类、水文(水位)站等非水工程类及省级核发取水许可证的水工程断面,以瞬时预警、缺报预警、日均预警三类信息为触发,依托调配系统推送与分级处置实现全过程管理。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工程运管单位按权限承担保障、监管与调度实施责任,其他管控断面可参照执行。

预警分级与判定标准

瞬时预警按实时流量与目标流量占比、实时水位与目标水位变幅设蓝色、红色两级:流量为目标流量100%~120%(含)且持续24小时、水位偏高0~0.2米(含)且持续24小时为蓝色;流量或水位低于目标值为红色。缺报预警指实时流量(水位)缺报超过24小时;日均预警指前一日日均值不达标。蓝色预警视情处置,不作硬性要求。

处置流程与时限

收到预警原则上12小时内启动处置,通过系统上传预警原因、处置过程、措施及整改方案完成闭环。水工程类断面重点排查下泄监测设备、数据传输、下泄措施落实及上游来水;非水工程类断面排查上游水工程调度与断面附近取用水,必要时人工巡测。设备故障须留存线下台账与影像佐证,水位流量关系线偏差超误差范围的予以修正。干旱或来水不足经复核确认后,加强下泄保障与河道外取用水管控,必要时加大下泄或调水补水;入库流量小于下泄目标且库水位降至死水位时可按来水流量下泄。

报备与监督

突发故障、上游来水不足、自然灾害等情形,水工程运管单位24小时内报备并填写报备单,报备周期不超过1个月,逾期需重新办理;计划性检修、涉水施工、电网特殊工况须提前5个工作日制定备用保障方案并报告。非水工程类断面长期无法达标可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利厅申请报备。对未及时处置、处置不力或报备失实的,按权限发送提示函、整改通知书或约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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