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豫财环资〔2025〕123号。
本定额标准面向河南省各级财政投资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统一规定完成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编制概算、预算及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并配套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与预算编制规定三部分,形成从子目消耗量到费用构成的完整计价体系。
定额框架与专业覆盖
定额按土方、石方、砌体、混凝土、管道、农用井、设备安装、道路、生态及其他工程共10章139节2036个子目组织,另附土石方松实系数、土类与岩石分级、水文地质钻探地层分类、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等7个附录。各章说明界定适用边界,如一般土方开挖适用于上口宽超过16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80m²的基坑,沟槽定额限定上口宽小于或等于3m的长条形断面,一般石方开挖对应底宽超过7m的沟槽和上口大于160m²的坑挖石方,避免子目套用越界。
计量口径与调整系数
定额统一以自然方、实方、成品方或水平投影面积计量,并给出系统性调整规则:一、二类土人工和机械乘0.95、四类土乘1.05,挖装松土乘0.85,推土机推土层厚度小于0.3m时乘1.25;管道安装总工程量不足50m时按管径分档乘1.67或2.0;农用井定额按300型钻机、80~100m井深拟定,孔径与井深变化按系数调整;生态工程按Ⅲ、Ⅳ类土分别乘1.25、1.45,年降雨量小于600mm地区用水量乘1.15。
预算编制与费用构成
预算编制规定将项目划分为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水生态环境、配套、其他及临时工程,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工程监测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构成。工程施工费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价差及未计价材料费和税金,利润率取3%,增值税销项税额按9%计取;块(片)石、水泥、油料及商品混凝土实行限价,超限部分只计材料费和税金;不可预见费按前述四项费用之和的3%计列,工程监测费按监测点或监测面积乘单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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