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廊坊市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指南》。
本指南用于规范廊坊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绿色建筑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推动监理工作对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与《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13(J)/T8618-2024,把绿色建筑五大性能指标落到分部分项工程的过程控制中。细则由监理单位编写、建设单位及相关方审定,并依据设计和变更文件动态管理,明确技术管控要求与指标。
细则编制与项目组织
细则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各分部须体现"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要求,内容涵盖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工作要点、方法措施、绿色施工与信息管理。项目建立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主导、监理和设计单位协同的绿色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开工前完成专项技术交底与培训,并对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内容组织专项会审、形成书面纪要。设计变更涉及调整原绿色建筑性能的,其结果不得低于原设计等级。
分专业监理控制要点
地基基础至室外共十一个分部逐项列出依据条款与控制要点,覆盖结构耐久性、围护结构连接、防滑构造、隔声与室内空气污染物、节水器具、冷热源能效、照明功率密度、能耗分项计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雨水下渗与热岛效应等。多处给出量化抽检要求,如钢筋保护层对梁类、板类构件抽取不少于5个且不低于2%;干态静摩擦系数不小于0.5、湿态不小于0.3;墙体保温面积每1000m²划为一个检验批;500km以内生产的建材重量占比、400MPa级及以上受力钢筋及C50混凝土用量、工业化内装部品占比50%以上等指标均须对照设计核查。见证取样明确钢筋及接头、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外窗、墙体材料、装配式构件及人造板、涂料胶粘剂、石材瓷砖等须100%见证取样。旁站范围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与钢结构安装,以及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墙体屋面保温隐蔽前施工。
绿色施工与信息管理
本指南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人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临时设施不占绿地耕地及红线外场地,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率量化目标不低于50%,非传统水源用于喷洒路面、冲洗车辆和绿化浇灌。监理资料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和河北省监理工作标准基础上,增列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方案、分部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表与汇总表、专题会议纪要等;验收环节按河北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附录A记录表逐项核对,不符合设计及标准的下发监理通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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