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自2020年12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建筑二次供水工程基本规定、二次供水方式、管道布置、泵房及水泵、水池(箱)、电气、自控与安防、施工及安装、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惠州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建筑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4413/T 19-2020 是惠州市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流程。该规范适用于惠州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二次供水”和“一户一表”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设施维护,涵盖了从基本规定、水量水压、供水方式、管道布置、泵房及水泵、水池(箱)、管材及配件、阀门、水表及给水管道井、水质保障、电气、自控与安防、防恐、施工及安装、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多个方面。本规范不仅强调了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合理性,还明确了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供水安全、稳定和高效。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二次供水方式,如市政供水管网+低位水池(箱)+变频泵联合供水。
高位水箱供水方式应在条件允许时改为变频供水方式或叠压(无负压)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设施必须设置消毒设备,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必须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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