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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4.17-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措施》.pdf

2025年4月17日,上犹县农业农村局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措施》。

本措施用于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落实省、市常态化监管部署。围绕三类重点问题与六项严查内容,坚持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协同、乡镇具体落实,通过定期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常态长效监管,实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摸清底数并依法整改。

紧盯三类问题,划定整治边界

第一类为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建设非农设施,如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第二类为在农业大棚内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第三类为看护房面积严重超标、超两层或改变性质用途搞住宅类经营性开发、餐饮设施等。重点清理居住、餐饮、娱乐等商业经营及文创、旅游研学等非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看护房超标按专项清理整治指导意见标准处置。

严查六项内容,覆盖存量与新增

严查漏查漏报、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边整改边复发、整改后死灰复燃及新增问题。前五类针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回潮反弹排查三次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新增问题指2023年回潮反弹排查整治结束以来新发生的“大棚房”问题。对仅撤销备案未整改、仅停止非农经营未恢复农业用途、地表覆土谎报、临时拆除规避检查等情形均纳入严查。

定期全面排查,落实常态监管

乡镇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认定,按职责督促整改,明确时限与责任人。各单位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新建项目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备案,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建立设施农业管理台账,明确到村、到设施、到主体,纳入信息化监管。县级两部门定期监督检查,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县自然资源局每半年公开一次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台账信息,公布举报电话0797-8541983、0797-8521939,接受社会监督。

上犹县农业农村局 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措施》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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