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6〕6号。
- 2026-09-22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6〕6 号
- 2026-08-12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本通知将城镇详细规划拆为单元详规与街坊详规两层,核心是用“单元分解台账”承接总规强制性内容与约束性指标,并允许在不突破刚性管控的前提下于台账内统筹调剂人口、建设用地规模及各类设施。单元详规定底线、定总量、定主导功能,街坊详规侧重实施,落实刚性内容后深化地块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及风貌控制。审批、动态维护与用途转换正面清单共同构成调整通道,存量用地经批准可凭“原详规+正面清单+地块图则”核发许可。
分层编制与台账传导
单元划分优先考虑行政管理边界,结合自然地理界线、园区范围、线性设施、用地权属确定,规模宜为1~5平方公里,老城区1~3、新区2~5,工业物流单元不超过10平方公里。单元详规或台账应明确重要控制线、主导功能、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总量,以及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防灾设施和绿地开敞空间配置;主导功能、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总量、城市控制线规模或布局、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模作为刚性内容向街坊详规传导。中心城区宜分层编制,中心城区外乡镇范围可不分层。
街坊详规与特殊区域
街坊详规侧重实施,落实单元刚性内容后细化地块边界、用途、兼容或混合比例、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设施配套和地下空间开发,提出建筑形态、色彩、第五立面等要求。开发边界外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可按项目范围编制街坊详规,也可编制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线性设施可依总规及专项规划按街坊详规深度编制。公共活动中心、交通枢纽、滨水临山、产业集中等区域增加特定管控,开发区内工业、仓储物流、科创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原则上不低于开发区总规模的60%,化工园区周边安全控制线内不得规划学校、医院、居住区。
审批、维护与实施管理
新编详规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公示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未突破已批单元管控或仅作技术修正的街坊详规可不再公示,涉密内容可不公示,审批权限不得违规下放。动态维护分优化调整与技术修正,优化调整方案公示不少于10天报原审批机关审批,技术修正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更新成果。经批准的街坊详规是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不得以会议纪要、专项规划、修建性详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城市设计、策划或实施方案代替;获批后30日内完成省级入库,动态维护或修改后30日内更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配套《河南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单元分解台账”编制指引》《城镇详细规划动态维护适用情形》《街坊详细规划成果汇交要求》四个附件,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编制导则与动态维护情形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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