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额济纳旗农牧和科技局发布《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制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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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0.10-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本制度规范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与实施方案审查,覆盖新建、改造提升、补建项目全流程,围绕田块整治、灌排、道路、防护、输配电及数字化配套等工程,建立从苏木镇初审到盟级评审、变更复审的五级审查机制,以实地踏勘、群众认可、概算真实、地力提升为刚性约束,遏制“带病设计、带病上报、带病施工”。
审查前置与红线约束
项目须已入农田建设项目库,完成水源、耕地质量、权属摸排,设计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群众意见征集、占地确认签字、属地初审意见齐全方可报送。选址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湿地、园地,杜绝重复建设与超标准配套;未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方案或地力措施不可行的,不予受理。
分级审查与部门分工
审查依次经过苏木镇现场初审、农牧部门双人交叉内部初审、多部门联合审查、盟级专家评审及批复前置审查、变更复审。苏木镇核实地类权属、耕作贴合度、占地手续与群众意愿;农牧部门主审合规性、勘察测绘、工程方案、地力提升、概算造价与管护效益;财政、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就资金、用地、水资源、林草湿地占用、生态管控出具专项意见,存在用地或水源硬性缺陷的一票暂缓。
变更管理与档案追溯
变更分一般与重大两类,投资增减不超5%的局部调整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审查备案;涉及范围调整、水源及主干管网变更、投资增减超5%、地类变化或“非农化”“非粮化”风险的,须重新组织专家评审、部门联审与公示。全过程留存踏勘影像、会审纪要、评审意见、变更图纸等,纸质与电子双存档不少于竣工后15年。
责任追究
审查人员踏勘流于形式、放宽标准、隐瞒异议或未履行回避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扣分、调离岗位直至追责移送;设计单位首次评审不可行的约谈重编,连续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纳入信用负面清单、限制投标、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苏木镇初审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多次核查不严的限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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