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为适应水利部最新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征求意见稿。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覆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建设实施阶段,是编制和审批设计概(估)算、投资匡算及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依据。规定将水利工程划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三大类,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汇总组成,工程部分按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六部分分列。
费用构成与编制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费含基本直接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等;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超基价部分计入材料补差,仅计取税金。基础单价涵盖人工、材料、施工电风水、机械台时费、砂石料及混凝土砂浆单价,跨地区项目人工预算单价可按工时比例综合确定。
分类概算与独立费用
枢纽、引水、其他水利工程分别按项目划分表列示至三级项目,二级三级项目可据设计深度增减。独立费用含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和其他五项,其中经济技术咨询费按建安工程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的0.5%~0.7%或0.3%~0.5%计算,工程保险费按一至五部分投资的4.5‰~5.0‰计取。数字孪生设施工程设施部分列入建筑工程,设备与软件列入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估算、匡算与预备费
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在组成内容、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上基本一致,但单价需乘以扩大系数,项目建议书阶段基本预备费率为枢纽工程15%~18%、引水及其他水利工程12%~15%,可行性研究阶段为10%~12%和8%~10%。投资匡算可仅计算至静态总投资,规划阶段基本预备费率为18%~20%。附录另附有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及电力、监理、勘测设计等配套收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