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郑州市城镇详细规划正向优化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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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16-郑州市城镇详细规划正向优化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本清单适用于郑州市主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线性设施详细规划的正向优化,涉及市内五区及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县(市)、上街区、航空港区可参照执行。符合清单所列情形的,视为符合详细规划,无需履行详细规划调整程序,依据“原详细规划+正向优化清单+地块图则”即可核发规划条件、办理土地规划手续。
四类优化情形
清单涵盖土地用途转换、土地用途混合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及线性设施详细规划四种情形。用途转换中,同一地类用地性质二级类可细化为三级类,商业用地不含批发市场和加油加气站等邻避设施用地。新型工业用地、小微企业园、新型产业用地按郑政办〔2024〕54号等文件执行。土地混合利用和规划控制指标的具体优化规则见相应清单表,线性设施涉及道路、管线、轨道交通等类型。
刚性底线与优化方向
正向优化坚持刚性守底、正向提质、集约高效、民生优先、产城融合,鼓励补齐公共服务、提升空间品质、盘活存量用地、支持高端产业发展,严禁突破底线、损害公共利益的逆向调整。
施行期限
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配套附件含四类正向优化清单表及附录,附录明确了线性设施详细规划、详细规划调整、地块图则、线性设施优化图等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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