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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8.08-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8月8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塑造良好城市空间形态,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起草《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适用于上饶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与建筑风貌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围绕“信水回回转,灵山面面逢”的总体目标,构建“总体+分区+要素”管控体系,实行“正面引导+负面清单”双向约束,并将风貌要求嵌入规划编制、规划条件出具和方案审查全过程,配套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总体格局:护住山水骨架

保护“一江六河八山”山水格局,以云碧峰为城市绿心,控制观山廊道内建筑高度不超过背景山体高度的2/3。推进水系连通与垂江绿廊建设,新区新建项目距信江、丰溪河岸线不小于150米,其他支线水系不小于100米。百里信江风光带实现自行车道、跑步道、漫步道三道贯通。老城区居住用地只减不增、公园绿地只增不减,滨江第一层面居住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其他居住用地不高于2.0。

分区与建筑:定调子、控体量

将城市划为商业商务、品质生活、历史、产业、生态五类风貌区,分片引导建筑风格与色彩。建筑基调色及辅助色不超过3种,基调色面积占比不低于75%。滨江、临湖、近山周边建筑按“前低后高”控制,连续等高建筑不超过3栋,同一居住地块建筑高度差不宜大于最高建筑的2/3且不宜小于1/5。高层居住建筑以点式为主,按高度分段控制面宽,滨江等敏感区域面宽控制在50至60米以下。滨江新建项目第一界面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建筑高度的0.5倍且不小于20米。位于主干道两侧的建筑不宜采用反射玻璃幕墙,空调外机等附属设施须隐藏设计。

公共空间与附属设施:提品质、补细节

构建三级绿道体系,实现居住组团“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滨水空间分层退台、缓坡入水,桥下空间植入垂直绿化与运动功能。街道空间鼓励架空线入地,新建住宅通透式围墙高度不超过2.2米,底部实体不超过0.4米,沿主干道设5米以上绿化带,次干道和支路设3米以上。城市家具应体现地域文化,市政箱柜协调统一。夜景照明突出建筑本体轮廓,慎用勾边灯光与闪烁灯光。本导则由上饶市自然资源局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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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管控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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