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0.04.15-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改字〔2020〕8号.pdf

2020年4月15日,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改字〔2020〕8号。

本方案将各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整合为统一窗口受理、限时联合勘验、统一送达文件的联合验收机制,适用于本市核发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含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验收实行全程网办,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申报,规划、土地批后监管、消防、人防可提前申请先期联合验收。

验收条件与部门分工

建设单位申请前须完成规划许可内容、按设计建成并通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消防、节能、人防、市政配套等按标准完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及"多测合一"成果,政府投资类项目须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档案整理完毕。市、区县住建、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人防等部门按项目立项层级分别承担验收事项,涵盖节能认可、消防验收备案、竣工规划核实、人防质监、供排水验收备案等。

验收流程与时限

联合验收窗口接收材料后推送各验收部门,各部门1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查意见,窗口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或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受理后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验收时间,各部门1个工作日内报送参验人员。现场勘验当场提出单项意见,不能当场提出的2个工作日内反馈;需整改的由窗口一次性告知。复验仅限已告知的整改内容。验收通过后各部门2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果证明,窗口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并送达,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档案。

监管与保障

联合验收实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验收人员须获充分授权。可分段验收独立使用的子单位项目,各部门提供提前介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城建档案机构须在验收前出具"多测合一"标准和档案移交清单,验收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规划条件、施工图比对。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改字〔2020〕8号第1页
第 1 页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改字〔2020〕8号第2页
第 2 页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济工改字〔2020〕8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