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水平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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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3.22-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水平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32号.pdf
本通知针对“交房(地)即办证”业务覆盖面不宽、进展不平衡等问题,要求各市在巩固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该服务模式。目标是2021年底前所有市、县(市、区)实现服务全覆盖,新出让或划拨土地、新开盘楼盘力争同步实现“交房(地)即办证”。
扩面与时限
各地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流程再造、服务前置、联合办理、规范管理等要求,对标济宁及外省市经验,查找不足、自我加压。2021年底为节点,分两层推进:所有市县开展服务全覆盖,新出让或划拨土地、新开盘楼盘力争全覆盖。
台账与档案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服务项目台账,加强指导调度和监督,逐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形成佐证材料,确保经得起检验。
督导与宣传
省厅通过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省内媒体重点采访报道等方式加大推动力度,要求各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交房(地)即办证”打造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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