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支吊架通用技术要求》GB/T38053-2019,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装配式支吊架的材料、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运要求,适用于市政与建筑工程中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供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等系统以重力荷载为主的支吊架,适用管道公称尺寸DN10~DN300,输送介质温度-20℃~150℃,系统压力不大于1.6 MPa。
材料与构件性能门槛
连接构件与槽钢采用碳钢或不锈钢,碳钢性能不低于Q235B,不锈钢符合GB/T 3280;螺栓不低于5.6级,螺母不低于8级,锚栓不低于5.8级并符合JG/T 160—2017。槽钢宜采用内卷边带齿C形槽,表面处理可选热浸镀锌、锌铬涂层或电镀锌,镀层厚度分别不低于45 μm、8 μm、5 μm。连接构件承载力、槽钢螺母防滑与抗拉拔、管夹抗拉拔、角连接件承载力、托臂承载力均需按第6章方法测试并按附录A评估;承受疲劳荷载时,组件在0.18×(1±30%) kN、5 Hz竖向疲劳荷载下不得出现脱落、裂纹、变形;防腐性能按GB/T 10125做中性盐雾试验,热浸镀锌不低于480 h、锌铬涂层不低于1200 h、电镀锌不低于90 h,试验后不得产生红锈。
试验与结果评定
加载速率统一不超过12.7 mm/min,记录荷载及位移曲线,以荷载不再增加而变形或滑移继续发展时的荷载值为失效极限荷载。每类项目试验不少于5套,按附录A计算承载力平均值、变异系数、材料强度矫正系数与标准值,承载力设计值分项系数在槽钢螺母滑移破坏时取1.8,其他取1.5。
检验规则
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在新产品定型、结构材料工艺重大改变、重大质量事故、停产一年以上复产及正常生产每五年时进行。型式检验随机抽样基数不少于100套,每批抽样不低于5套;出厂检验以每100套为一批抽取不少于5套,不足10套全检。出现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且不应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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