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8.21-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济政办字〔2026〕24号.pdf

2026年8月2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济政办字〔2026〕24号。

本规则把济南市区不含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市道路命名、更名、销名及起止点调整纳入统一管理,目标在规范命名秩序,突出道路名称的方位指位和城市名片功能。规则从命名原则、通名专名、办理程序、部门职责到标准名称使用作出系统安排,并衔接年度道路建设与重点片区规划。

名称怎么定

道路命名强调科学性、规范性、指位性,要求依据法规、结合地理风貌与历史人文并尊重群众意愿。名称总字数有限定;通名分大街(大道)、路(街)、巷(胡同)三级,快速路、主干路一般用大街(大道),次干路用路(街),支路及生活便道可用巷(胡同)。路(街)一般遵循南北为路、东西为街,倾斜道路按夹角较小方向确定。专名须含义明确健康,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等,慎用多音字、生僻字和易歧义字词。路网密集区宜派生命名,派生路名与主路名应有直接地理联系。

程序怎么走

道路命名按申请与受理、实地踏勘与初步审核、预命名方案编制与专家论证、区级审议与市级审核、公示与批准、备案与公告办理;更名、销名、调整起止点参照执行。命名结合年度城市道路建设计划,一般在道路立项阶段启动,通车投用前完成命名、路牌标识布设。新建重点片区须依据国土空间近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先行编制片区道路命名规划方案,经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规划方案内道路按简化流程办理,新增道路按一般程序办理。

谁来管、用哪个名

民政部门统筹道路命名,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地名规划资料,财政部门保障资金,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道路名称为标准道路名称,行政审批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办理涉及地址名称审批时必须使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参照执行本规则。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济政办字〔2026〕24号第1页
第 1 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济政办字〔2026〕24号第2页
第 2 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区道路命名规则》济政办字〔2026〕24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6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