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灌区量水设施设备建设指南》DB51/T3391-2026,自2026年10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四川省灌区量水设施设备建设的总体原则,以及设施设备建设与数据管理的要点,适用于全省灌区量水设施设备的建设及运行维护,覆盖布设、选型、设施与设备建设、数据传输存储、安装调试、率定、验收与运维各环节。
布设与选型
量水设施设备布设于渠首、分水点、分界点、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重要进水口和退水口等渠系、管道关键节点,测站数量按灌区规模、用水计量性质和建筑物类别确定。选型兼顾量水精度、测流范围、水力条件与造价:标准断面有稳定单一水位流量关系者配水位计,否则配流速仪与水位计;水工建筑物及堰槽量水下游宜为自由出流,分别配水位计与闸位计、水位计;管道按满管与非满管选择流量计;水电站、泵站电功率推流配水位计与功率计。
设施与设备建设控制指标
量水设施按“整合已建、统筹在建、规范新建”配置。渠系量水建筑物应完整无损、启闭设备不漏水,涵闸上、下游水位差大于5cm,淹没流淹没度不大于0.9;标准断面量水渠段长度大于20倍最大水深,土渠采取衬砌防冲;量水堰设于顺直渠段,观测断面上游与堰下游顺直渠段长度大于渠道最大水面宽度的5倍,含沙量高的渠道不宜采用;量水槽按标准尺寸修建、长度不小于渠宽的5倍,巴歇尔槽宜用于流量变幅大的渠道,长喉道槽用于支渠及以下小流量渠段。设备以水位计、流速仪、流量计为主,与所选设施相适应。
数据管理、率定与验收
测站采集水位、流速、流量并向灌区管理中心(分中心)传输,最高频次为5分钟1次,应急监测或有需要时可增加频次或实时召测,优先采用无线公共通信网络,信号未覆盖或不稳定地区可选用卫星、光纤,传输规约符合DB51/T 2997,管理中心宜与省级管理中心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河渠量水设施设备率定符合GB 50179,断面、水工建筑物和堰槽尺寸形状变化时及时重新率定;管道流量计校核符合JJG 1033、JJG 1030、CJ/T 224,河渠与管道设备每年校核不少于1次,精度要求高或流量波动大时适当增加次数。工程完成后经至少3个月输水期试运行,通过后按SL 223验收,安装调试、检定校准等资料归档,安装图纸、仪器接口电路、通信协议留存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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