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能力评估规范》DB65/T5043-2025,自2026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定应急能力评估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要求,评估对象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到应急装备物资和训练设施、疏散通道及安全标志、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共八项。企业每年自评一次,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分值按参评项目实际得分与去除非适用项后总分折算为千分制,划分五个等级,附件提供评分表与报告格式。
评什么:八项内容与硬性配置
应急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应急专家组不少于3名,须熟悉本企业工艺设备与处置经验;应急管理机构可由安全管理机构兼任,应急值班人员保持24 h在岗。专(兼)职救援队伍按GB 30077划分企业类型、按GB 45673建立,并依AQ 8001等开展技能培训与实战演练。救援信息系统须与政府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并定期更新。装备物资按GB 30077配置,与风险类型、等级匹配,建立台账且与实物相符,实行动态化调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GB 55037、GB 50016,危险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毒气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场所设固定疏散集合点并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预案按YJ/T 9011评估修订,并与相关单位及政府部门预案衔接。
怎么评:频次、抽样与评分
评估含成立工作组、收集资料、实施评估、编制报告四步。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按GB 30077划分的大型企业现场演练应邀请属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每年至少1次实战演练并提交含不足项分析的评估报告。法律法规、预案变更,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安全布局变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变化时应及时再评估。抽样按类确定:记录台账档案与人员访谈共用同一比例,10个以内全抽,10至30个不低于60%且最低10个,30至60个不低于40%且最低13个,60至100个不低于20%且最低13个,超过100个不低于10%;访谈须覆盖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管理层与员工层。设备设施按类型全覆盖,同类型不足10台(套)全抽,10至500台(套)抽10台(套),500至1000台(套)抽30台(套),超过1000台(套)抽50台(套)。
结果怎么用
评估报告由参与人员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按附录B格式编制。对突出问题由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题研究:不能满足重大安全风险应对需要的,制定应急能力发展规划或纳入年度计划;日常管理缺陷限期整改。结论为较差和差的企业,整改后须补充评估并达到一般及以上水平;评估结果与安全管理体系融合,持续改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