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外资〔2025〕928号。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5.07.0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外资〔2025〕928号.pdf
本通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适用情形与支持路径,覆盖项目库管理、用地方式、准入许可、税收与外汇政策、金融服务及信息共享等环节,旨在降低再投资制度成本、畅通资金与项目对接。适用对象为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再投资形式包括新设、增资、取得股权财产份额及境内投资项目。
用地与准入
支持再投资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全资新设法人企业申请母公司已获行业准入许可时,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化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财税与外汇
依法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再投资项目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享受进口设备支持政策。外汇利润再投资可按规定境内划转;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优化流程并纳入绿色通道。
项目服务与金融
各地建立再投资项目库,符合条件的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享受相应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开展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并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突出再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第 1 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4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