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绿色建筑的设计,制定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22/T 5055-2021,自2021年4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时,体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基本的综合性能。
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22/T 5055-2021是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编,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该标准是在《一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DB22/JT167-201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并更名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22/T 5055-2021。本标准主要针对新建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涵盖了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给排水与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等八个章节,明确了绿色建筑在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各项设计要求。同时,标准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 5045-2020构建的指标体系,对各专业的设计内容进行了重新制定,以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场地选址应避开地质危险地段,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洪设计需符合国家标准;抗震设计应满足现行标准;场地土壤氡浓度及电磁辐射需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场地出入口至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不得超过500米或轨道交通站800米;停车场应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无障碍停车位。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室外热环境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建绿地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种类,并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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