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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7.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顾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pdf

2025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顾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

本意见面向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有托养照护需求且未纳入孤儿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重度残疾人,以经济困难群体为重点,按保障基本、分级分类、服务可及、持续发展的思路,通过完善设施与制度体系,推动托养照护服务扩容提质。有条件地区可逐步扩大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分层分类的服务体系

服务形式分为居家照护、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照护,以居家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为专业支撑。对重度残疾儿童提供托育、照护、康复、教育服务;对就业年龄段人员增加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职业康复与辅助性就业服务;对老年重度残疾人衔接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范围。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一户多残、计划生育特殊及独居空巢等家庭,重点支持集中托养;农村和偏远地区侧重居家照护、探访关爱、邻里互助和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

多元供给与机构能力

支持家庭依法履行扶养、监护责任,健全居家照护支持政策,鼓励市场、志愿和慈善力量参与。日间照料方面,依托养老、残疾人综合服务、社区服务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嵌入式、小型化设施,支持连锁化机构进社区。集中托养方面,增加护理型床位,逐步实现每个市(地、州、盟)及残疾人数量较多的县至少有一所集中托养机构。支持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并设立照护单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保障重度精神残疾人需求。

政策保障与监管

资金上,鼓励彩票公益金支持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有条件地方可将相关家庭中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范围。供地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机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享受税收及水电气热价格优惠。长期护理保险方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定点服务机构认定向托养照护机构开放,政府分类资助低收入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人才方面,完善岗位资质、职业培训与薪酬激励,推动照护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产品研发应用。监管上,按“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开展机构认定,制定建设与服务指引,建设信息平台,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收费并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顾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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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顾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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