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
本规划覆盖全省21个市(州)174个县(市、区)、28个重点国有林保护企业和2个省直属单位,共204个县(局)级实施单位,规划期2026—2035年,对象为天然林25899.61万亩和非天然公益林3859.97万亩。以一体化管护、分类管控、分区修复、转型发展为路径,目标天然林面积稳定在2.5亿亩左右,到2035年实施森林修复1270万亩,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11.2立方米/亩,天然林碳储量达7.8亿吨。
分类管控与并轨管理
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统一规划布局、管理平台、基础数据、补偿政策和管护制度。按生态区位划定重点保护区域2442.30万亩,实行封禁保护,除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林地和生产经营活动;其余27317.28万亩为一般保护区域,依法依规审核审批用地,按多功能、近自然理念开展修复,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
分区修复与样板建设
按地理分布和主导功能划为川西北高原湿地水源补给区、川西高山森林水源涵养区、川西南山地森林水土保持区、盆周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川中丘陵森林水土保持区5个区域,分区施策、因林施治。全省需修复资源6046万亩,规划期内优先对1270万亩低质低效林、残次林和高郁闭度林分实施重点修复,建成10个以上单体面积不少于1000亩的典型样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修复模式和技术规程。
管护体系与转型发展
对29759.58万亩林实施一体化管护,国有林专职管护做到“人员、责任、界线、图表、记录、奖惩”六落实,非国有林实行公共管护与自主管护结合。总人数保持在1.6万人左右,一线管护人员不少于75%,建设管护站点455个,配备无人机1967台、监控设备3738套、智能警示装置6712套,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管护监测网络。深化国有林区林场改革,优化民生保障,推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碳汇交易等绿色产业发展。
支撑保障与执行要求
本规划实行分级管理,省级落实“四到市(州)”,市(州)落实“四到县(市、区)”。各市(州)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本规划,衔接耕林园空间治理“一张图”,编制本级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备案。健全制度体系,将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实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停伐奖励,年度资金按森林资源底数、任务和需求动态调整。政策执行情况每5年由省林草局牵头组织一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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