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和要求》GB/T31015-2024,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GB/T 31015—2024 替代 2014 版,面向肢体障碍者、视力障碍者、老年人及听力、语言、心智障碍者、儿童等群体,规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无障碍设计原则与设置要求。本标准新增总体原则、肢体障碍者与老年人及“其他障碍者”设计要求,将原按障碍者分类的设置要求改为按视、听、触摸三类标志分别规定,适用于需考虑无障碍导向需求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与设置。
设计层面的四类针对性要求
一般要求强调图形符号优先取自 GB/T 10001,颜色须与文字或图形结合使用,不得单独以颜色传递信息。针对肢体障碍者以轮椅使用者和行动不便者为主,导向信息以无障碍设施信息为主。针对视力障碍者要求亮度对比度不低于 80%,听觉标志语音强度高于背景噪声 15 dB、噪声干扰下言语清晰度大于 75%,触摸图形符号应位于 152 mm² 独立范围内,盲文与其间距不小于 9.5 mm。针对老年人宜用图形符号和简洁文字并增大尺寸,可借感应装置整合视、听、触信息。针对听力、语言、心智障碍者及儿童分别提出视觉信息、手语或语言翻译服务、简单直观图形和柔和或鲜艳色调等差异化要求。
设置层面的三类标志
视觉标志应符合 GB/T 15566.1,无障碍坡道、通道、电梯、卫生间、停车位、低位服务设施等应单独设置位置标志,考虑老年人与轮椅使用者视线偏低宜增设中位或低位标志。听觉标志宜与视觉标志或感应系统组合使用,注意声源方向、时间以避免干扰,并设在噪声较少处。触摸标志宜与室内盲道或双侧扶手结合形成完整行走路线,视力障碍者较多的场所可设盲文门牌和触摸导引地图,后者应符合 GB/T 43351。
执行要点
无障碍标志应与其他公共信息导向要素同步设置。为无障碍需求群体服务的柜台或窗口应设无障碍服务标志;助听器感应回路系统、手语服务、特定语言服务等应分别设置相应位置标志,辅助犬可进入的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辅助犬”图形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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