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西省《装配式内装修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及工业建筑室内装修的装配化水平评价,以建设单位申报的装修范围为评价单元。评价依托技术评分体系,涵盖设计协同与标准化、工厂生产与装配安装、集成应用、加分项四个维度,按总评分划定基本级至AAA级四个等级。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总评分不低于50分、设计协同不低于2分、工厂生产与装配安装不低于20分,居住建筑集成式卫生间与厨房合计不低于8分四项门槛。
评价对象与时点
评价单元可为单体建筑或申报装修范围。单体建筑涉及多种功能区域时,按各功能区分别评分后以面积比加权平均得出最终得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预评价,既有建筑仅改造室内装修的在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复核技术评分并确定等级。计算范围可不含避难层、架空层、车库、楼梯间及前室、设备间、电梯井与管井内部。
技术评分构成
总评分由四部分加总,扣除评价范围内缺少技术项的最低分值。设计协同与标准化部分以吊顶、墙面、楼地面中各自使用面积最大的饰面材料为计算单元,标准化部件应用比例达到50%即可得分。工厂生产与装配安装部分涵盖装配式内隔墙、墙面、吊顶、楼地面及管线分离,其中墙面与楼地面装饰基层满足免抹灰要求且饰面层薄贴的部分,计算面积按0.5系数折减;湿作业抹灰或找平不计入装配式面积。集成应用部分针对一体化隔墙、集成式卫生间、集成式厨房,整体卫生间应用比例低于60%时,其吊顶、墙面、地面面积可计入集成式卫生间。
加分项与等级划分
加分项包括可逆安装、智能建造设备应用、全屋智能、BIM技术应用、部品部件标识、绿色建材认证、装饰装修碳排放计算及整体收纳系统。可逆安装以吊顶、墙面、楼地面饰面材料为单元,应用比例不低于5%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智能建造机器人单项工艺工程量达50%得1分,上限3分;全屋智能每套系统得1分,上限3分。等级按总评分划分:50至60分为基本级,60至75分为A级,76至90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碳排放仅计装修材料生产阶段,计算对象限于室内地面、内抹灰、防水、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及涂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