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动态评价技术规范》SL/T850-2025,自2025年12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面向具备监测基础的地区,规定地下水动态评价的数据处理要求与分析评价方法,覆盖水位/埋深、水温、水量(泉流量、开采量)、水质等监测要素及蓄变量、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等计算要素,按资料收集、评价单元划定与代表站选取、数据处理、要素评价、成果表达的技术流程推进,于2025年12月29日实施。
评价单元与代表站
评价区按基本类型区和特殊类型区分别划定评价单元,可嵌套水资源分区、水文地质单元或行政分区。跨省级行政区完整水文地质单元、开采系数不小于0.3的中等开采区以上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储备区等宜单独划定为评价单元;省级范围面积大于500 km²的平原区、地市级范围面积大于200 km²的山间盆地等纳入划定。代表站优先选符合SL/T 183的监测站、系列超过3年的基本站和专用站,密度执行附录A,全国及一级区评价不低于各档次下限,省市县评价不宜低于上限,并随开采强度、水质复杂程度加密。
数据处理
监测数据须按SL/T 247、SL/T 58整编或做合理性分析后方可进入评价。水位/埋深数据按剔除或修正错误数据、校核埋深与高程、修正可疑数据和动水位、插补缺失值、综合校验五步处理,非自流井水位高于地面、埋深小于等于0或大于井深的数据应剔除。开采或回灌形成的动水位按规律间断抽水、偶然开采、持续开采分别插补或保留,洗井水位稳定后阶梯状变化可不修正。水量数据不做插补,可疑值按缺测对待。
要素评价方法
水位/埋深评价分层进行,代表站密度每1000 km²不低于5站时优先用克里金插值,低于5站时优先算术平均,分布不均用面积加权平均。水位变幅按上升区、弱上升区、弱下降区、下降区划分,变幅绝对值超过0.5 m的区域进一步细分。蓄变量优先用变幅法,缺乏监测数据且补排关系简单的地区可用降水入渗补给法,数值模拟或重力卫星成果与变幅法校核相对误差应小于10%。水位降落漏斗按浅层、深层分层评价,选低水位期,规模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演变分发展型、稳定型、缩减型,单个漏斗宜不少于3站控制和3条封闭等水位线,并逐年更新漏斗台账。
成果要求
成果分固定周期类、专题类、综合类,包括报告文件、图表及专题数据库、矢量数据。评价过程原始数据与中间图件应及时储存、可调用可溯源,同一次评价不同范围成果应衔接平衡,空间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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