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网规划技术导则》NB/T10978-2022(报批稿),自2022年11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针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项目配电网规划缺乏统一技术依据的问题,规定了110kV及以下电网和仅具备配电功能的220(330)kV及以下工业园区局域电网的规划技术要求。适用于已纳入省级电网规划但尚未核准或备案、已核准未开工、电网企业已开工但投资完成不足10%,以及地方或用户无偿移交、违规建设等增量配电网项目。规划编制须坚持中立客观,统筹存量与增量资产,服从能源和电力规划,纳入省级配电网规划,以全社会综合效益最优为目标。
核心规划技术原则
供电区域按A+至E划分并差异化配置建设标准,规划年限分近期2~5年、中期、远期三个阶段,远期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并预留站址廊道。主要电压等级序列涵盖220/110(66)/35/10/0.38kV等八种组合。供电安全准则要求逐步满足N-1,过渡期可损失非重要用户负荷,但应保障重要电力客户供电,避免高中压电磁环网运行。电力需求预测近期采用增长率法与大用户法结合,远景采用负荷密度指标法;电力平衡通过层级负荷计算各电压等级变电容量需求,220kV容载比控制在1.6~2.1,110kV控制在1.8~2.2。
电网结构与设施选型
高压配电网按区域类型差异化选择链式、环网、双辐射等结构,220kV增量配电网须馈供运行、不涉及输电功能。中压架空线路一般分3段、不超过5段,联络点不超过3个;电缆线路采用环网结构。中压线路供电半径A+、A、B类不超过3km,低压线路A+、A类不超过150m。设备选型遵循全寿命周期管理,标准化、序列化,同一规划区主干线截面不宜超过3种。
接入系统与合规性
分布式电源遵循分层分区分散接入原则,优先低电压等级接入,单条线路接入总容量不应超过线路允许容量。重要电力用户按特级、一级、二级配置多电源或双回路。重复建设辨识综合考虑电网结构、负荷潜力、通道资源等因素,近期辨识以存量变电站年主变最大平均负载率小于50%为判据。配电区域按地理边界划分,宜不大于2片,避免碎片化。
智能化与财务分析
增量配电网应具备独立调度中心,配电自动化按A+至E类差异化选择集中式、智能分布式或就地型重合器式。通信网以光纤为主,光缆芯数不少于24芯。继电保护按电压等级差异化配置,网络安全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财务评价采用财务内部收益率法、净现值法、投资回收期法,结算方式可选综合结算法或分类结算法,未招标项目配电价格按省级输配电价扣减接入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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