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范》NB/T35044-2023,自2024年06月28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力发电厂的厂用电设计,替代2014版。修订重点集中在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消防应急照明供电、厂用电最大负荷轴功率法以及厂用电保护及控制四方面,同时修订了机组自用电负荷供电接线和电机设备起动选择要求。设计需按全部机组运行、部分检修、全部停运等运行方式分别统计最大负荷,并据容量校验选择厂用变压器。
电源引接与接线
工作电源按主变单元、扩大单元或联合单元组数确定最少引接台数:2~4台机组从2台及以上主变引接,5台及以上从3台及以上引接;联合单元2~3组时从2组及以上引接,4组及以上从3组及以上引接。备用电源可从地区电网、邻近电厂、升高电压侧母线、柴油机组或高压联络变压器第三绕组引接。应急电源宜用柴油机组,黑起动电源宜配置能远方控制快速起动的柴油机组,两者宜兼用,容量按应急负荷与黑起动负荷的较大值选取。
接地方式与消防供电
高压厂用电系统接地电容电流小于10A时中性点可不接地,保护动作于报警;10A及以上宜采用低电阻接地或谐振接地。低电阻接地时电阻电流应大于电容电流并使保护准确灵敏跳闸,接地电阻及接地变压器容量按附录A计算。消防用电设备按二级负荷供电,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消防电梯等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设自动切换装置,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按GB 50872执行。
变压器与电动机
2台互为备用的厂用变压器,单台容量应满足全部二级负荷或短时最大负荷;3台互为备用时每台宜取最大负荷的50%~60%;容量为0.4kV低压侧的单台变压器不宜超过2500kVA。厂房内应采用干式变压器,低压宜选Dyn11接线组别,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电动机正常起动时母线电压降不应大于10%~20%,成组自起动时低压母线电压不应低于65%(空载或失压)或60%(带负荷、串接),母线电压不满足要求时可通过增大馈线截面或调整配电变压器容量解决。
柴油机组与保护控制
1000kW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宜装电流速断作主保护,1000kW以上或灵敏度不足时应装纵联差动保护。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应保证只动作一次、防止两电源并列,低电压等级备自投不宜先于高电压等级动作。厂用电设备宜采用计算机监控,可配置厂用电智能管控系统;柴油发电机应能现地或远方起动,手动起动宜在就地控制屏操作,机旁设紧急停机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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