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并网通信系统技术规范》NB/T11975-2026,自2026年12月26日起实施。
本标准针对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场,规定了并网通信系统从总体要求、网络与设备配置、业务承载到指标、环境和测试的全链条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其他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核心思路是按调度关系分档配置通道与设备,统一接口协议并纳入电力通信网网管监测。
通道与组网按调度关系分档
陆上220kV及以上风电场应具备至少两条独立光缆通道,110kV及以下至少一条;海上风电场应具备两条光缆通道且具备条件时实现两条独立光缆路由,升压站或换流站传输系统冗余配置。组网宜采用基于SDH/MSTP的光纤方式,省级及以上直调风电场通过不同拓扑变电站接入,地市级管辖风电场经接入侧及相邻变电站两点接入。通信设备须与电网侧接口协议一致,采用安全可控设备。
设备配置的冗余与容量硬约束
省级及以上直调风电场至少配置2套光传输设备、双平面接入,地市级至少1套并通过两块独立光接口板接入;光路接入带宽不低于622Mbit/s,公共部件及重要板卡冗余配置。光缆方面,220kV及以上并网线路单根芯数不宜低于48芯,110kV及以下线路光缆芯数有下限要求,重要跨越区段应适当增加纤芯。通信电源采用双重化配置,330kV及以上配置两套独立-48V直流电源,220kV及以下可经DC/DC变换,每套整流模块不少于3块并满足N+1,单套容量不小于120A,蓄电池后备时间不宜小于4h,边远及海上风电场不宜小于8h。
业务隔离与安全分区
并网通信业务分为语音、数据及多媒体,按安全等级划分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控制区与非控制区分列。生产控制大区业务须采用电力专用通信网通道并与公共通信网物理隔离,接入侧设备接口和业务通道由电网侧通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信号宜采用专用光纤通道,复接通道的两套复接装置电源须取自两套独立通信电源。调度电话采用电路交换时由光纤传输网承载,采用IP技术时承载于调度数据网并做VPN隔离。
指标与测试
光缆1550nm损耗不大于0.25dB/km、1310nm不大于0.35dB/km,单点双向平均熔接损耗小于0.05dB且全程大于0.05dB接头比例小于10%。测试覆盖光缆、传输设备、调度语音设备与通信电源四类:光缆用OTDR等双方向测衰耗并核对纤序,传输设备测平均发送光功率、接收机灵敏度、E1接口时延与误码(至少15分钟,出现误码则做24小时测试)及保护倒换,电源测交直流参数与主备切换。并网前及改(扩)建后应向调度机构提交测试和评价报告,测试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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