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计规范》NB/T11906-2025,自2026年06月18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计缺乏统一技术依据的问题,规定了从弃渣场、斜坡防护、防洪排导到表土保护、植被恢复、临时防护、监测及施工组织的全套设计要求。适用于各类风电场工程,设计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并符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规范以弃渣场安全稳定、表土资源保护和植被恢复为核心控制内容,强调“先挡后弃”和因地制宜。
弃渣场与边坡安全控制
弃渣场按平地型、坡地型、沟道型分类设计,堆置要素包括设计堆渣量、台阶高度、马道宽度和综合坡度,综合坡度须由稳定计算确定。弃渣量大于50万立方米或堆渣高度大于20米的渣场,应开展稳定性分析专项论证。拦渣工程宜采用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或加筋式挡渣墙,重力式墙高不宜超过6米,须满足抗滑、抗倾覆和地基承载力要求。斜坡防护按坡率选择喷护、干砌或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及综合防护,稳定前提下优先采用生态型护坡。防洪排导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原则,排水设计标准宜采用3至5年一遇短历时暴雨,弃渣场及防护工程在基本烈度Ⅶ度及以上须进行抗震验算。
表土保护与植被恢复
表土剥离厚度宜控制在30厘米以内,黑土区应剥尽剥;剥离须避开可塑状态和雨雪天气,堆放超过12个月宜采取绿化措施。高寒草原草甸区应对表层草甸土进行剥离和养护,工程完工后回铺。植被恢复按风电机组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渣场区分别确定配置方式,风电机组区宜选用草本和小灌木,不宜选用乔木;集电线路杆塔基础四周不得种植乔灌木。植被恢复和建设工程设计标准分三级,1级须兼顾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和景观功能;项目区域涉及城镇区或水土保持敏感区的,防风固沙和植被恢复设计标准应提高一级。
临时防护、监测与施工组织
施工准备期和建设期间裸露区域应采取临时排水、沉沙、覆盖、拦挡、绿化和洒水抑尘措施,临时排水沟最小比降不应小于0.25%,设计水位应低于地面0.2米以上。水土保持监测涵盖施工准备期前至设计水平年,弃渣期间重点监测扰动面积、弃渣量和土壤流失量,宜采用低空无人机航拍和自动化观测设备辅助。施工组织要求弃渣场采取“先挡后弃”堆置原则,拦挡、护坡和截排水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植物措施北方宜春秋季、南方避开夏季、高寒地区避开寒冷季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