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物局印发《湖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6—2035年)》鄂建文〔2026〕10号。
本规划以湖北省域为范围(2026—2035年),针对保护对象认定不全、系统统筹不足、活化利用方式单一等问题,构建“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以历史文化价值评估为基础,确立总体保护格局与分级分类保护要求,部署展示利用与重点项目,并向各市县传导任务。
价值体系与总体格局
规划立足“五大时期”(5000年文明史、180年近现代史、100年党史、70年新中国史、40年改革开放史),按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地理5类15主题,提炼湖北42项历史文化价值,凝练为四项核心价值:长江文化重要发祥地、荆楚文化核心承载地、中国革命重要策源地、中国近现代重要工业与科教基地。
据此构建“一廊两带、一源三核、四区多片多线”的总体保护格局:长江历史文化廊道及汉江、清江文化带为空间骨架;荆楚文化源与武汉、襄阳、荆州三核突出文化源头地位;四个文化区、十一个历史文化集中片及万里茶道、荆襄古道、随枣走廊等线性遗产实现关联保护。另遴选40处省级历史文化标识重点保护。
名录完善与分类保护
规划推动名录扩容:推荐黄石、恩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十堰等4市申报省级名城;推荐5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县市申报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新增4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0处历史地段;推荐焦柳铁路等5项国家工业遗产,三峡大坝、葛洲坝等5项国家水利遗产;推荐8个千年古城、30个千年古县等申报地名文化遗产。
保护要求按“真实保护、整体保护、统筹保护”三原则展开。历史文化名城按四类(历史城区型、历史片区型、格局遗存型、重大文物遗存型)差异化施策;街区分为传统城市风貌、传统市镇风貌、工业遗产社区三类;历史地段涵盖产业、居住、科技文教、名胜公园、纪念设施五类;历史建筑按保存状况分三类,分别明确修缮与活化路径。
展示传承与任务传导
展示体系对接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依托长江、汉江、清江、随枣走廊四条线路串联13个集中展示区,实施“神武峡”“赤黄红”“荆襄随”走廊、古代矿冶遗址、万里茶道5项省级重点工程,分头推进博物馆群落、考古遗址公园、实景演艺等项目建设。
规划按国家名城、省级名城、其他市州三个层级向各市县传导任务,逐一明确价值定位、推荐申报名录和重点项目。保障机制上,要求历史文化保护控制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省级保护条例,建立日常巡查与评估问责制度,并将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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