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详细规划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湖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实施,编制了《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等。
附件1:湖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要素传导要点
附件2:湖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类和划定技术要点
附件3: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附件4:湖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南
附件5: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
本通知系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围绕高质量做好全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而制定的系统性技术文件。
本通知明确要求通过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结构、主导功能、重要指标和各类控制线分解落实,区分全域传导要点和中心城区传导要点,采取严格落实、弹性优化和深化补充三种方式实现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核心要素的精准传导。同时制定编制单元分类和划定技术要点,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将单元划分为开发单元、保护单元、特定单元和乡村单元等类型,明确编码规则和动态调整程序。
本通知确立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按“单元—街区”两个层级编制,单元详细规划侧重空间统筹和底线管控,街区详细规划深化细化地块开发指标。同步建立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制度,通过符合性、适应性、支撑性和实施性等维度识别重大冲突与一般冲突,将评估单元判定为继续沿用、经修改后沿用或废止三种类型,并提出消除冲突的修改建议。
本通知印发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南,对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以县或乡镇为单元制定通则式管理规定,涵盖底线管控、建设指引和机动指标使用等内容。同时发布数据汇交要求,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数据的格式标准、质量要求和汇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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