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16-2024,自2025年06月25日起实施。
本规程将适用范围由35kV~220kV扩展至35kV~500kV独立建设的地下变电站,覆盖全地下与半地下两种型式。全文共12章,以电气一次、土建结构、消防与防洪防涝为主线,结合近年设备小型化与智能化进展,对主接线简化、地下布置、通风降温、防水抗浮等提出系统设计要求。
适用范围与总体原则
明确适用于35kV~500kV独立建设的地下变电站新建及改、扩建工程,不含与非居建筑合建型式。强调节约集约用地,与城市规划和景观协调,条件允许时优先采用半地下变电站,并注重设备小型化、无油化与免维护选型。站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区、蓄滞洪区,并统筹终期规模征地和电缆进出线走廊。
电气一次与二次系统
220kV~500kV主接线可简化采用线变组、桥形或单母线分段;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优先选用小型化气体绝缘组合电器,10kV采用空气绝缘开关柜。主变压器宜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220kV及以上油浸变压器可采用油—水或油—油循环冷却并将散热器引至地上。地下站配置双套直流电源及一体化电源系统,二次设备室备用屏位按远景屏柜总数15%~20%预留,辅助监控系统与火灾报警联动。
土建、防水与基坑工程
主体结构宜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或框架结构,跨度控制在10m~12m。110kV及以上地下变电站结构设计工作年限100年,其余50年;220kV及以上枢纽站安全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按一级设计,迎水面采用防水混凝土与外包防水结合,抗渗等级不低于P8。基坑支护可选用顺作法或逆作法,安全等级一、二级的支护结构须进行水平位移和周边沉降监测。
通风、消防与环保
变压器室通风按排风温度不超过45℃、进排风温差不超过15℃计算;含SF₆设备房间正常通风不少于4次/h,事故通风不少于12次/h。地下油浸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水喷雾、高压细水雾等。火灾探测覆盖油浸设备、配电装置室、电缆夹层等区域。工频电磁场场强限值小于4kV/m,磁场感应强度小于0.1mT,噪声控制从声源和传播路径两方面采取措施。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