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信息服务及质量评价技术要求》LY/T2175-2026,自2026年09月01日起实施。
林业草原信息服务及质量评价技术要求
本标准整合修订林业信息图示表达、服务接口、数据质量、系统质量、软件质量控制等多项原有标准,将分散的技术要求统一为覆盖林业草原信息服务建设、测试与验收全过程的评价框架。标准以服务载体和服务对象为起点,构建由功能适用性、性能效率、可靠性、安全性等质量特性组成的评价模型,并据此规定样本提取审核、质量检测与评价的具体程序,为委托方、检测方及生产单位提供可操作的执行依据。
服务载体与质量特性模型
服务载体涵盖林业草原信息数据、硬件环境、服务端和客户端软件产品、设计说明书与操作手册等附件资料。质量评价依据质量特性衡量服务对用户的满足程度,按主要用户、维护系统的二级用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三类对象区分质量特性的影响权重。各服务项为信息服务的最小功能单元,是后续检测与评价的基本单位。
质量要求与样本审核
样本按规定比例提取,覆盖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信息数据、技术设计书、操作手册及合同书。审核分别针对林业草原信息数据、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和附件资料:数据须经质检且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服务器采用服务型计算机,CPU 核心数、主频、缓存、存储和网络带宽均须达到或优于技术设计要求;软件须为专业服务器操作系统且取得合法授权;附件资料须完整、加盖公章并与软件功能一致。四类样本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检测。
检测指标体系与评价程序
质量检测原则上送样检测,条件具备时可在受检单位现场检测,检测结果以通过与不通过表征。评价程序依次为样本提取、样本审核、服务质量检测、服务质量评价、评价报告编制五个步骤。服务项以设计说明书规定的最小功能项划分,检测指标体系从标准规定的必检项中选取并细化检测基准;检测记录须由检测和校核人员签名确认,签字后不可更改。任一服务项存在不通过检测项即判该服务项不通过;全部服务项通过则产品评价合格,否则不合格。评价报告须载明质量问题、受检产品与单位、检测单位及人员信息,并由检测、审核、批准人员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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