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荒漠化防治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荒漠化土地类型、荒漠化防治生物措施、沙障措施、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及技术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荒漠化土地的预防与治理。
本规范规定了荒漠化土地类型划分、生物与沙障防治措施及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我国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荒漠化土地预防与治理。本规范以系统适用和兼容并包为原则,整合并修订了飞播治沙、高寒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多项旧有标准,旨在科学规范荒漠化防治工程实施,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内容涵盖封沙育林育草、防风固沙林营造、飞播造林种草、生物结皮固沙、沙障防治以及沙化草地治理、保护性耕作、水蚀荒漠化防治、盐渍化草地植被恢复与冻融荒漠化防治等技术措施,并明确了各项技术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操作要点。
本规范系统构建了以封沙育林育草、防风固沙林营造、飞播造林种草和生物结皮固沙为主的生物防治技术框架,强调优先保护、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其中,封沙育林育草适用于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沙化土地,防风固沙林宜营造混交林,飞播造林种草对降水量和作业面积提出了具体门槛,而生物结皮技术则利用隐花植物与土壤的复合作用提升地表稳定性,各项措施均明确了执行与参考依据。
针对风沙危害严重、植物措施难以实施的地段,本规范规定了包括机械沙障和植物沙障在内的沙障防治技术,用于保护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同时,在综合防治方面,提出沙化草地治理应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减少对原生植被的破坏,保护性耕作通过免耕少耕与秸秆覆盖实现保土蓄水,水蚀荒漠化采用生物与工程措施综合治理,盐渍化和冻融荒漠化则根据危害等级采取分级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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