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GB/T21075-2026,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水库诱发地震危险性评价提供统一技术规范,适用于库容达到或超过1×10⁸ m³的新建、改建、扩建水库,既有水库及库容小于该值的水库可论证后参照执行。评价工作以水库区地质调查、影响区地震活动背景和地应力场调查为基础,通过确定性评价与概率评价两条技术路径,最终形成各库段最大震级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的综合结论。较2007年版,本版重新界定水库诱发地震影响区范围,新增扩建工程专项评价要求,优化诱震因素状态划分指标,并调整图件编绘及危险性指标结构。
评价启动条件与基本要求
库容达到或超过5×10⁸ m³、或坝高达到或超过100 m的新建、改建及扩建水库,应进行危险性评价;库容介于1×10⁸~5×10⁸ m³之间时,应论证后考虑开展。影响区范围以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岸线为基准向外延伸一定水平距离。评价须提交地质图、历史地震震中分布图及危险性评价图三类图件,比例尺不小于规定值,并标示水库区与坝址位置。
地质与地震活动背景调查
水库区地质调查聚焦断层复核与活动性鉴定、节理测量、不连续面水文地质特征、可溶岩岩溶发育程度、大型不稳定地质体及泉水出露信息。影响区调查要求搜集震级≥某阈值的等震线与峰值加速度记录,复核历史震中位置,必要时在蓄水前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地应力场调查通过震源机制解与原地应力信息确定地应力环境,数据不足时按规范开展深孔原地应力测量。
确定性评价
按附录A将水库划分为诱发可能性较大、较小及不易诱发三类库段,划分依据涵盖地形地貌、岩性组合、断层性质与活动时代、地下水条件、岩溶发育程度、渗透条件、地应力场及地震活动背景。最大震级综合三方面确定:与已发生案例的地震、地质和工程条件类比;影响区内历史地震最大震级;按附录B依据断层长度统计关系计算震级。
概率评价与综合评价
概率评价以国内外震例与未发震大型工程实例构成样本集(样本总数不少于规定数,发震震例占比不低于要求),从附录C选取库容、库深、岩性、构造应力环境、断层活动性等基本诱震因素,统计不同震级档下各诱震因素状态组合的发生概率,计算各库段各震级档的发震概率。综合评价以确定性评价结论为主,概率评价不一致时服从确定性结果,最终给出总体最大震级及按附录D确定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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