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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9.02-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9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精准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相关规定,统一我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尺度,规范隐患排查、认定、处置工作,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提供操作性指引,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指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指南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为基础,逐条列出施工安全管理、基坑边坡、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拆除、隧道、临时堆载、冒险作业及淘汰工艺设备等十三类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

判定情形与检查依据

指南对应每类隐患逐一列出标准条文、检查依据、检查方式及处罚要点。检查依据覆盖《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将宁夏地方实施细则(如宁建建发〔2019〕31号)纳入适用范围。每项隐患均明确对应的处罚条款,包括责令整改、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乃至刑事责任追究。

关键管控指标

指南对重点部位提出量化判定指标: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经审核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超规模范围包括开挖深度超5m深基坑、搭设高度超50m脚手架、跨度36m及以上钢结构安装等;基坑边坡变形超设计控制值、出现漏水流土等坍塌预兆未及时处理即判定为重大隐患;塔式起重机与周边构筑物及群塔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恶劣天气(风速9.0m/s以上)禁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严禁使用非载人设备吊运人员。

有限空间与专项作业要求

有限空间作业须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有监护”原则,现场配备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及应急救援装备,作业票有效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装饰装修拆除承重结构须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单位复核;盾构施工须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盾尾密封失效仍掘进或带压开仓未按规定实施即判定为隐患。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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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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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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