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开版。
本规划是青海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专项规划与指导性文件,规划基期2020年,期限2021—2035年,范围覆盖全省全部行政区域。规划以稳固“两屏三区多廊”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围绕守护“中华水塔”,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布局10项重点工程、38个重点项目,并明确近期(2025年)、中期(2030年)、远期(2035年)分阶段目标。
生态现状与问题诊断
规划基于全省自然地理与生态本底,识别出生态系统质量偏低、水土流失与土地荒漠化面积大、黑土滩型退化草地分布广、农牧业用地保护压力突出等主要问题。同时指出生态修复科技支撑体系亟待完善、协调统一的修复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等挑战,为后续任务部署提供问题导向。
修复格局与分区部署
构建“两屏三区多廊”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以重要流域与山脉为基础单元,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8个生态保护修复区,并从中识别出14个重点区域。各分区分别明确主攻方向与修复措施,体现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治理思路。
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围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协调农牧业生产与生态功能、强化城镇空间修复、三类空间相邻区域管控、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五方面部署任务。重点工程涵盖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祁连山、河湟谷地、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等重点区域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治理、土壤保持等类型,另有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建设2项系统性工程。
实施保障与规划传导
规划提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管控约束、项目实施传导”的传导机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至市(州)、县级。保障机制从组织领导、制度创新、科技支撑、评估监管、资金渠道、公众参与六方面构建。投资以中央资金为主、地方配套与社会资本参与为辅,规划预期至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2.8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60%、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100%。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