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自然资源系统监管职责,《关于加强山体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6〕10号。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08.26-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山体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6〕10号.pdf
本通知针对山体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立足自然资源系统监管职责,从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竣工验收、农村建房四个阶段建立全流程防控机制。近年来浙江省地质灾害中80%以上与山体切坡建房有关,通知据此明确各环节管控要求,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划与审批源头管控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须衔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新增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尽量避让山坡高陡区域,从严避让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隐患点和重点风险防范区。详细规划应加强竖向设计,引导新增建房项目避免切坡;确需切坡的,严格控制切坡高度和坡度。用地审批阶段,建设单位须运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开展“空间适配”,比对用地红线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叠合情况;易发区内涉及切坡的建房项目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点论证顺层切坡、土体厚度大及切坡高度大的边坡,并通过数字化平台提出边坡防护工程配建要求,按“谁提出、谁监管”原则实施。
竣工验收闭环管控
易发区内涉及切坡的建设项目,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边坡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专家验收意见单独出具。竣工验收阶段将建设要求纳入“多验合一”,结合专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落实整改。
农村切坡建房专项管控
村庄规划编制须强化农房科学选址,引导农户避让崩塌、滑坡威胁区、泥石流沟内、高陡山坡下等危险区域。切坡建房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认为治理成本较高或削坡后风险增加的应另行选址;易发区内新建农房农转用审批及存量宅基地切坡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均须将评估报告作为报审要件,有条件地区探索“先治理后许可”。乡镇(街道)须督促农户做好切坡施工全过程防护及临坡侧墙体加固,对已形成隐患的按“谁引发、谁治理”原则治理,未完成治理前纳入隐患库管理。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