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强化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因危大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印发《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26〕6号。
本实施细则针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大工程,建立覆盖前期保障、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论证、专家库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文件以清单方式明确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判定范围,并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方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危大工程范围与前期保障
危大工程范围涵盖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建筑边坡、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其他八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在同类基础上提高阈值,如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等。前期保障环节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资料,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
专项施工方案与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须包含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十项内容,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须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由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名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论证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结论为“不通过”的须重新编制并再次组织论证。
专家库管理
省专家库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各市(州)按专业类别建立本级专家库并定期更新、向社会公布。专家须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专业经验,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专家享有独立提出论证意见、调阅工程资料、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同时承担客观公正论证、协助主管部门检查方案落实、参与抢险技术支持等职责,失职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
施工单位须在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相关信息并设置警示标志,实施前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的须重新审核和论证。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现场监督,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到现场带班检查。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发现未按方案施工且拒不整改的,须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需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监测发现异常须立即处置。危大工程验收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在现场设置验收标识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抽查、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