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室内型应急避难场所平急转换技术要求体育场馆》DB11/T2536-2026,自2026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针对北京市室内型应急避难场所数量不足的现实问题,聚焦体育场馆大空间、大容量、多功能的特点,系统规定其平急转换的总体要求、资源调查与评估方法及平急转换具体要求,明确“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双向功能路径。适用于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中心转换为室内型应急避难场所的活动,其他可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共场所可参照执行。
总体要求与适用条件
体育场馆转换需满足场址安全与设防要求,室内外可使用面积不低于5000㎡,且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少于总可容纳人数的30%。场馆应具备供水、供电、排污、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周边交通便于应急状态下人员物资快速集散。平急转换以不破坏场馆平时功能为前提,转换前须开展资源调查与评估,并提前制定转换方案。
资源调查与评估
调查采用资料核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基本信息、场址安全、设防情况、结构安全、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六方面展开。评估重点关注结构安全、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风险、应急交通可达性、有效避难容量及设施设备配置。其中结构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风险、抗震设防与防洪要求为关键指标项。评估结论分为“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全部符合的宜优先转换,关键指标符合而一般指标不符合的可作为潜在资源经改造后转换,关键指标不符合的不宜转换。
平急转换要求
功能区转换涵盖应急集散区、宿住区、指挥管理区、医疗救治区、物资储备区、餐饮服务区、清洁盥洗区、垃圾储运区、文体活动区、临时教学区、公共服务区、应急停车区及直升机起降区共十三类功能区。宿住区每个床位间隔保持0.5米,按室内有效避难面积与人均面积确定容纳人数;食品按每人每日不低于2500千卡储备,医疗药品按2%受伤者比率配置;男厕每20人一个蹲位和一个小便斗,女厕每10人一个蹲位。
设施设备转换要求
设施设备转换涉及应急供电、供水、供暖、通讯、排污、通风、消防、无障碍设施及标志标识。应急供电预留与发电机或应急发电车连接接口,供水水质符合GB 5749要求,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低于16℃。机械通风时新风量人均不小于15m³/h,灭火器按GB 50140配置。各类功能区和设施设备的转换宜利用馆内现状功能空间,新增设备便于施工和后期拆除恢复。对涉及地震应对的场馆,须经房屋安全鉴定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室内空间转换宿住区。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