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22年10月26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国家、湖北省统一要求,结合宜昌实际,编制完成《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本规划围绕“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湖北省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为落实国家“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而编制的。规划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原则,明确宜昌市未来国土空间的总体布局,包括主体功能分区、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等,并提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流域治理、彰显城市特色、强化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重点任务。规划旨在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升区域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规划通过划定“两江四河、一带四廊”的空间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动宜昌作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城市能级,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动发展。
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构建五级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强居民生活便利性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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