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行为,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为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替代DBJ53/T-40-2011,适用于云南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规程以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为依据,结合云南实际,将验收体系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四级,系统覆盖绿化、建(构)筑物、园路广场、理水、给排水电气等全部分项,并配套7个附录形成完整验收用表。
修订要点与结构变化
相对2011版,本规程主要调整了适用范围,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等国家标准衔接;新增立体绿化、坡面绿化验收内容,将原常规养护修改为施工期植物养护;将水景喷泉、假山叠石、游道广场等章节重组为园林建构筑物工程、园路广场铺装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和其他工程四章;删除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等原附录内容,新增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及分项分部验收记录等附录,并将无压管道闭水试验等并入单位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抽查记录。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亦同步修订,新增绿道、微地形等5条术语,删除施工资质要求,补充预验收和竣工验收条款。
绿化工程质量控制指标
绿化工程部分对场地清理、地形塑造、种植土、种植穴(槽)挖掘、植物材料、苗木修剪及各类种植作出量化规定:新堆土山回填土密实度不小于90%;种植土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黏土,有效土层厚度按植物类型区别要求;乔木、灌木栽植成活率不低于98%,珍贵树种和孤植树100%成活;竹类成活率不低于95%;草坪成坪覆盖率高于95%,运动场草坪茎密度2枚/cm²~4枚/cm²;花卉、地被覆盖地面程度或单位面积成活率98%以上。立体绿化强调建(构)筑物荷载安全,坡面绿化规定加固、排水及喷播工艺要求。外省市及国外植物材料须具备检疫证,种子发芽率85%以上。
建(构)筑物与铺装、理水工程
园林建(构)筑物涵盖假山、叠石、置石、雕塑小品,涉及地基基础、混凝土、砌体、木、钢、膜结构及装饰工程。假山单块高度大于1.2m须混凝土窝脚,山体高度大于5m宜打桩加固;登山道踏步高度宜14cm~16cm,汀步两侧2m内水深不大于50cm。园路广场铺装包含整体现浇、石质、砖、木铺装、料石等面层,沥青混合料压实度不低于95%,透水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20MPa、透水系数不小于1mm/s,侧石、砖面层等均有允许偏差要求。园林理水工程涵盖人工湖、溪流(含旱溪)、瀑布跌水、水池水景及驳岸护坡,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驳岸每隔20m~30m设变形缝,防渗材料搭接宽度按要求控制。
给排水、电气智能化与质量验收
其他工程包含园林给排水、电气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给水管道埋深严禁小于500mm,穿越道路不小于700mm,排水系统须雨污分流、严禁混接,智慧灌溉设备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1.5倍且不小于0.6MPa。水下灯具电压不大于12V,水下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四级逐级进行,主控项目全数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不低于80%。竣工预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宜为一年,须留存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并形成完整竣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