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5.08.1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45号.pdf

2025年8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45号。

桂自然资规〔2020〕4号、7号文件已于近期到期失效,但其确立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规则仍具备适用条件。本通知将上述两个文件的执行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维持区内交易制度不变,并保留与国家、自治区后续新规的衔接空间。

延续原交易规则

本通知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自治区范围内的交易,继续按照原《交易细则》与《交易办法》执行,交易主体、指标类型、流程要求及监管安排均不作调整。区内交易的制度框架保持稳定,不因文件到期而产生执行真空。

期限与衔接

延长期限设定为2026年12月31日。若国家或自治区在延长期内出台涉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的新规定,则直接适用新规,本通知所依托的原有规则相应退出,无需另行发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45号第1页
第 1 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区内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5〕45号第2页
第 2 页
共 2 页,已全部加载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