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导则》DB45/T 2323-2021,自2021年7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内容、技术要求和成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各行政区域或跨区域的综合交通规划编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导则》DB45/T 2323-2021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区域内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流程与技术要求。该导则明确了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内容、技术要求及成果要求,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行政区域或跨区域的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文件强调了区域综合交通规划需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注重绿色、智能、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建设,并提出规划年限一般为5至20年,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导则对交通基础设施现状分析、需求预测、网络布局、枢纽规划、运输服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导。
导则明确了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强调从全局性和前瞻性角度出发,推动交通体系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导则详细规定了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包括现状调研、交通调查、需求分析、方案制定等环节,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导则对规划成果的内容及格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涵盖概述、经济社会及交通发展现状、需求分析、规划目标、网络布局、枢纽规划、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实施安排、综合评价及保障措施等部分,确保规划成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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