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9.28-黑龙江省《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技术标准》DB23/T 4057-2026.pdf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技术标准》DB23/T4057-2026,自2026年09月28日起实施。

本标准针对黑龙江省严寒地区气候特征,为既有民用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提供全流程技术依据,覆盖评估、设计、施工与验收四个核心环节,并明确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标准以降低能耗与碳排放为目标,强调因地制宜、安全优先,要求改造前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改造后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并建立运行效果监测体系。

评估环节

评估是改造决策的基础,要求收集竣工图、修缮记录、能源账单及设备运行记录等资料,分外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系统四类专业分别开展。各系统评估均需分析降碳潜力并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其中外围护结构重点关注热工性能、防火与防水性能,暖通空调侧重设备能效与室内环境品质,给水排水评估涵盖非传统水源利用现状,电气系统则对供配电与照明分项考量。

设计环节

设计须依据评估报告,遵循安全、低碳、环保原则。外围护结构要求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高于露点温度2℃以上,并严禁采用禁用建材。暖通空调冷热源经综合论证确定,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及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电直接加热设备仅在限定条件下允许使用。给水排水宜选用水效1级或2级器具,鼓励优质杂排水回收再生利用。电气设计对电能计量、充电桩配置、照明功率密度及三相负荷平衡提出具体要求。可再生能源系统须配套分项计量与自动监测装置。

施工与验收

施工阶段须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编制专项方案,控制噪声、粉尘、光污染等环境影响。鼓励采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要求距施工现场500公里内建材重量占比宜大于70%,废弃物回收率不低于30%,装配式装修工程占比宜大于30%。验收环节将绿色低碳改造作为分部工程管理,须在外墙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能实体检验及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资料单独组卷并纳入竣工档案。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技术标准》DB23/T 4057-2026第1页
第 1 页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技术标准》DB23/T 4057-2026第2页
第 2 页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技术标准》DB23/T 4057-2026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