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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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意见围绕秦岭区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平衡关系,确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共同参与”四项原则,提出常态长效保护、绿色低碳转型、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组织实施保障四方面任务,以国家公园建设、监测监管体系完善、产业体系绿色化为主要抓手,构建秦岭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
常态长效保护机制
健全执法检查、专项审计、督查督办、约谈提醒等制度,完善“空天地网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常态化排查整治“五乱”问题。强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立涉秦岭6市交叉执法检查和问题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尾矿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以丹江口库区上游为重点“一库一策”治理。
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统筹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等六方面转型,依托秦创原平台发展氢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按产业功能县、农产品主产县、生态功能县分类施策推动县域经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实施秦岭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挖掘秦岭文化时代价值。
特色产业培育方向
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做强茶叶、木耳、菌菇等品种。培育生态康养产业集群,涵盖“养、游、体、药、食、医”全链条。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水利枢纽工程。落实矿山总量“只减不增”,引导矿业向规范化、集约化、绿色化转型。打造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品牌,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闲置宅基地发展农家乐(民宿),严禁建设别墅大院或私人会所。制定中药材产业专项规划,打造“秦药”品牌。
组织实施保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因地制宜设置涉秦岭市县经济增长指标,提高生态保护类指标考核权重。对连续2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发生重大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得评优。健全秦岭保护专项资金常态化投入机制,将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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