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鞘入侵灾害监测与防控技术规程》DB37/T6042-2026,自2026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海鞘入侵灾害监测与防控技术程序,规定了监测阶段、入侵灾害分类与分级、防控防治等阶段的操作指示,以及上述阶段之间的转换条件,描述了实施过程中的监测方法、入侵灾害分类与分级方法和数据记录等追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港口码头、核电站及海水养殖设施的海鞘入侵灾害监测与防控防治。
本文件确立了海鞘入侵灾害监测与防控的完整技术程序,覆盖监测、入侵灾害分类与分级、防控防治三个阶段,并规定了阶段间转换条件。适用于港口码头、核电站及海水养殖设施三类场景。核心思路是分区分类管理:育苗车间、港口码头、核电站以是否存在或是否成为优势种为触发条件,即时处置不予分级;养殖海域和滩涂养殖圈则按附着数量划分三级灾害等级,实施分级防控。
按对象分别设定监测范围、频率与站位布设。港口码头在春、夏、秋季各监测1次,取样泊位数不少于总泊位数的10%,每泊位布设2~4个站位;核电站春、夏、秋季每周监测1次,拦截网每道1个站位,墙壁2~4个站位;育苗池水体育苗过程中每周监测,取样池数不少于总数的20%且不少于3个,每池四角设4个取样点;养殖笼或网箱每半月监测1次,站位不少于5个。海鞘幼虫用浅水Ⅲ型浮游生物网垂直拖网取样,附着成体分别按港口码头、核电站、养殖笼和网箱的不同方式以25 cm×25 cm采样框定量采集,均以5%福尔马林固定后回实验室镜检。
育苗车间发现海鞘幼虫、核电站冷源系统发现海鞘附着、港口码头海鞘成为优势种时,均直接进入防治或清除程序,不作分级。养殖海域和滩涂养殖圈根据网箱、网笼附着海鞘数量划分Ⅰ~Ⅲ级,具体指标见表1~表3。
海鞘幼虫防治针对育苗车间和滩涂养殖圈,采用沉淀过滤、25号筛绢过滤、次氯酸钠消杀(1~3 mg/L,24小时后以硫代硫酸钠中和余氯)及茶籽饼消杀(4~5 mg/L)等方法。海鞘成体按场景处置:港口码头由潜水员高压水枪或手工清除;核电站拦截网拔出海面手工清除,墙壁铲除物须全部收集入网袋防止掉落入水;养殖设施达Ⅰ、Ⅱ级时加密监测,达Ⅰ级以上立即更换网箱网笼,旧设施经暴晒后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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