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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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2.29-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23〕18号.pdf
本意见聚焦济南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供给短板,从规划编制、用地保障、融资创新、财政奖补、审批提速五方面构建政策框架,旨在通过土地、金融、审批等制度创新,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规划与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编制停车专项规划并纳入控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据此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供需矛盾突出区域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方面优先保障供应,允许划拨、出让、租赁及弹性年期供应;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泊位前提下,可配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并鼓励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开发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及建设林荫停车场。
融资与奖补机制
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基于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支持通过基础设施REITs、资产支持证券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产,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奖补资金列入市、区年度预算;按时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的区可获得市级奖补资金支持,未完成的则不予奖补。
审批提速与组织实施
符合规划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按“拿地即开工”模式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临时停车设施由区级联席会议联合审定。区政府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机制,并定期调度督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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